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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想要弄懂这种感情从何而来,”路德维希说,“请你允许我追求你,丝丝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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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路德维希加入圣剑小队的原因:找婆娘.jpg

第64章

在野外生存了一周, 就算是吃过苦的骑士们也受够没有调味品的烤肉和熏肉了,顾丝更是一闻到那个味道就犯恶心。

许是神明听到了她的愿望,第八天下了不影响行动的毛毛雨,一场降雨过后,森林里冒出了许多木耳,滑溜溜的小野菇,圆头圆脑,散发着菌类的清香。

熟知野外动植物的诺兰和她采了许多蘑菇回来,用捡到的不知道哪个冒险家掉落的头盔洗干净当成锅,配着抓来的河鱼,熬了满满一大锅菌子汤,小火慢炖,直至熬出乳白色,冒着咕嘟嘟的气泡,雪白的鱼肉在浓汤里翻滚着。

顾丝用诺兰现砍挖空的木头作为容器, 盛了一碗热汤, 喝到嘴里, 感动得快哭了。

虽然没有盐,但蘑菇和鱼肉的鲜美足以担得起美味二字。

不用当野人的生活就是最好的!

“明天我们就能抵达奥城了, 进城后, 我和加文先去佣兵协会接几个任务,赚取接下来的路费和生活费,洛基你去酒馆暗巷之类的地方,打探矮人一族的情报。”

“我听闻矮人是排外的族群,如果有商队计划和矮人交易,我们可以伪装成商队成员混进峡谷。”

加文颔首表示知道,洛基懒洋洋地烤着肉,这家伙是标准的肉食动物,甚至最喜欢吃的是带血丝的那种,瘦削有力的手背隐约可见青筋,“知道了,你甚至连衣服都不用再买一套,直接戴上那顶蠢圆帽就行了。”

路德维希真诚地微笑:“我想你的那套衣服,混迹在暗巷中也毫无违和感。”

顾丝默了默,想起教皇给洛基准备的是流浪汉的衣装。

虽然这个男人不拘小节,有种街溜子般的气场,但如果真要他扮作乞丐,尤其是迦列尔目前还在奥城,洛基绝对是宁死不屈的。

洛基扯扯嘴角,薄唇下张开尖牙,撕扯了一块血淋淋的肉下来,唇色被浇得艳红。

“丝丝你和诺兰去寻找落脚的旅馆吧,最好将附近的情况都打探一下,如果方便,需要的生活用品也麻烦你们列个清单。”路德维希接着派发任务。

顾丝和诺兰点头应下。

这些天她快和诺兰混成后勤了。

……不,准确的说诺兰是后勤,有他在,顾丝并不需要做饭和洗衣服,她不止一次尝试帮诺兰分担养家的工作。

但她的哥哥发现后,强硬地按住她没有茧子的手背,青蓝色的瞳仁剔透,看着她的眼睛。

“你不需要做这些工作。”他稍显不悦地道。

“我也想帮上你什么忙……而且,你总不可能一辈子在我身边,我学着自己能照顾好自己,不是很好吗?”顾丝越说越有底气。

仿佛她翅膀硬了,迫不及待想离开他似的。

……弱小的妹妹,无能的妹妹,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强烈的自主意识?

像是小时候那样,摔倒了、饿了、被老师或者父母训斥了,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他。

成为离开他就没办法生活下去的人,不好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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